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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请领导公开提供政策
来 信 人
来信时间
2017-10-16 11:51:50
信件编号
33057
通讯地址
南江县
 
来信内容

 你好领导,请问我县对退役士兵有没有公益性岗位,够买社保的那种,有,怎么才能申请,

办理进程

已办结。

承办机关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杨先生:
现对你在人民网“县委书记信箱”咨询的对退役士兵有无买社保的公益性岗位答复如下:没有专设针对退役士兵的公益性岗位。根据《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公益性岗位是指以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社区服务类岗位(包括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托老托幼、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岗位)。
申请条件申请对象必须是就业困难人员,需认定,根据《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一是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是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三是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四是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社区(行政村)未设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向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向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挑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推荐给用人单位,经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选择确定人选。
岗位待遇: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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