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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06-03 15:40:57  来源: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梁刚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南江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扩建高桥乡小学》(第6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在灾后重建实施过程中,我县组织教育、国土、财政等部门多次到高桥乡规划高桥乡中小学选址问题,但因高桥乡街道系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地段,无适宜建校地址,而未纳入重建规划。据当时规划,拟将高桥乡初级中学撤并到下两中学,高桥乡小学使用原高桥乡初级中学校址。由于高桥至下两正在治理地质灾害,为方便高桥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我县保留了高桥乡初级中学。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高桥乡学校的投入,学校办学条件日益改善。一是改造高桥乡小学。对原有校舍进行了维修改造,购置了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图书、音体美设施。高桥乡小学2011年至2015年累计投入161.8万元,其中2011年救灾资金5万元,2011年省级校安专项70万元,2013年薄改(图书)资金3万元,2013年薄改(装备类)资金74.8万元,2013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中央及省级资金9万元。二是扩建高桥乡初级中学。新建教学用房、学生食堂2809平方米,改造教辅及生活用房5369平方米,购置了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图书、音体美设施。高桥乡初级中学累计投入894.3万元,其中2011年救灾资金5万元,县级教育附加5.1万元,2012年省级校安资金195万元,食堂建设专项320万元,薄弱改造设备购置资金20万元,2014年全面改薄资金108.2万元,2015年改薄资金241万。三是中小学教育资源共享。2011年至2015年,高桥乡两所学校累计投入1056.1万元,有效改善了办学条件,待高桥乡初级中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两所学校共享教育资源,彻底改善高桥乡小学住宿、用餐、教学用房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南江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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