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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并以预商品房(期房)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资料内容 原件 复印件
1
贷款申请(表格由中心提供或网上下载)。
1
2
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
1
3
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1
4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夫妻双方最近半年工资流水。
验原件 1
5
承诺书(开发公司提供)。
1
6
首付款收据。
验原件 1
温馨提示  
    1、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
    2、所有资料需用A4纸复印。
    3、如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4、贷款申请时效为: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之内。
    5、第一套申请贷款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款的80%。第二套不超过购房款的70%。
    6、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
 

购买二手房并以现房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资料内容 原件 复印件
1
贷款申请(表格由中心提供或网上下载)。
1
2
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发票。
验原件 1
3
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1
4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夫妻双方最近半年工资流水。
验原件 1
5
抵押物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验原件 1
温馨提示  
    1、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
    2、所有资料需用A4纸复印。
    3、如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4、契税发票金额与购房契约必须一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款的70%。
    5、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
 

异地缴存公积金购买商品房并以预售商品房(期房)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资料内容 原件 复印件
1
贷款申请(表格由中心提供或网上下载)。
1
2
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1
3
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全国统一版本)。
1
4
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
1
5
夫妻双方身份、户口、婚姻证明,夫妻双方最近半年工作流水。
验原件 1
6
承诺书(开发公司提供)。
1
7
首付款收据。
验原件 1
温馨提示  
    1、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
    2、所有资料需用A4纸复印。
    3、如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4、贷款申请时效为: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之内。
    5、第一套申请贷款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款的80%。第二套不超过购房款的70%。
    6、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
 

申请以贷还贷以本地房产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资料内容 原件 复印件
1
贷款申请(表格由中心提供或网上下载)。
1
2
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1
3
银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余额表、银行同意提前还款通知书。
1
4
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
1
5
夫妻双方身份、户口、婚姻证明,夫妻双方最近半年工作流水。
验原件 1
6
抵押物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验原件 1
温馨提示  
    1、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
    2、所有资料需用A4纸复印。
    3、如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4、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
 

异地购买商品房并以本地现房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资料内容 原件 复印件
1
贷款申请(表格由中心提供或网上下载)。
1
2
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1
3
抵押物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1
4
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
验原件 1
5
夫妻双方身份、户口、婚姻证明,夫妻双方最近半年工作流水。
1
6
开发商银行账户(开发公司提供)。
1
7
首付款收据。
验原件 1
温馨提示  
    1、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
    2、所有资料需用A4纸复印。
    3、如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4、贷款申请时效为: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之内。
    5、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
 
  办理依据    
    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据。
  贷款对象和条件    
    1、借款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买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自住住房;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4、根据购房人所拥有的房屋套数情况,缴清购房全部价款20%——50%以上的自筹资金;
    5、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贷款的其他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住房的产权人及配偶,贷款对象及配偶不能同时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
    2、同一套住房,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需保留6个月及以上缴存余额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建工程贷款必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合作楼盘。
    4、申请住房贷款需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的网上备案合同。
    5、再交易住房,须在《房屋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在建工程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6、申请贷款的房屋,产权人中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其他共有人的、房屋共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时限    
    公积金贷款审批每月不定时召开贷审会审批,一般不超出一个月。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1、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及各管理部支取岗位)咨询并领取《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本人准备相关资料,申请表需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3、提交资料;
    4、公积金中心审批(符合条件现场办结)。
  办理地点及电话    
    南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江县南江镇春场坝卫计局七楼
    电话:0827-8268565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贷额度无限额;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借款人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核定。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在有子女担保的情况下可延长至退休后10年。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性利率。已发放实施的公积金贷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标准执行。
  提前还贷    
    借款人在按期还贷满两年后,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书面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公积金中心函告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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